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5)

发布时间:2020-10-1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对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C.如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则乙、丙应按各自份额分担损失

D.本案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ABCD

【解析】ABC项考查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本题中的甲乙丙虽对该套房屋为按份共有,但该房屋对第三人造成的侵权,甲乙丙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此时丁有权选择任意一人承担责任,也有权同时选择三者一起担责,如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则可以向乙、丙追偿,按照各自的份额分担应有的损失,故ABC项正确。

D项考查物件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据此,对建筑物发生脱落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故此项正确。

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

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

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

C.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

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

【答案】ABD

【解析】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实物证据。而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边界等都是言词证据,此外,应当注意的是,鉴定结论也是言词证据,由此本题属于实物证据的是勘验笔录、账册、监控录像。C中的鉴定结论不是实物证据,而是言词证据,不当选。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公务员法》制定颁布实施,一单位组织学习讨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周认为,法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由《法官法》规定,不适用《公务员法》的规定
B:小吴认为,公务员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兼职并领取相应的报酬
C:小郑认为,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降职使用
D:小王认为,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3条的规定,可见,法官也可以适用,《公务员法》,故A项是错误的。根据第42条的规定,公务员即使获准兼职,也不得领取报酬,故B项是错误的。根据第47条的规定,C项正确。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与其他公务员所适用的期限是不同的,D项是错误的。

下列行为人依法既不能适用缓刑也不能适用假释的有:( )
A.曱因诈骗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抢夺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B.乙(17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的第2年,又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C.丙因犯重婚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缓刑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D.丁于1998年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管制2年,2011年8月因参与黑社 会性质组织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答案:A,D
解析:
本题实际上考查的是累犯的认定问题。毕竟,既不能适用缓刑也不能适用假释的只有累犯。
关于A项。甲在“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抢夺罪,实际上是在刑罚执行完毕的第4年犯新罪(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剩余刑期)。因此,甲成立一般累犯。故A项正确,当选。
关于B项。一般累犯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实施前罪时已满18周岁。而乙在第一次犯罪时仅为17周岁,因此不可能成立一般累犯。故B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C项。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之一,即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如果前罪被假释的,则为假释考验期满的5年之内。但如果前罪是被判处缓 刑的,则不可能成立累犯。道理很简单,缓刑考验期满的后果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 非“原判刑罚执行完毕”。故C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D项。根据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2011年5月1日以后再犯罪的,是否构成累犯, 适用修正后刑法的规定。故D项正确,当选。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然有效

B.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已失效

C. 一项逾期承诺就是一个新要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产生承诺的效力

D. 一项逾期承诺原则上是新要约,但要约人的明示态度可能会决定它的最终效力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____《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____要约与承诺。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理论上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但公约第21条并没有一概地否定逾期承诺的效力,根据该条规定:(1)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然有效;(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已失效。因此,应选择ABD。

共用题干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甲乙两国都为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甲国政府与乙国国民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可以提交中心调解或者仲裁
B、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才能将争端提交中心解决,且同意一经作出,不得单方面撤销
C、乙国投资者在寻求中心解决争端之前,首先要用尽东道国甲国当地救济
D、甲乙两国都应当承认中心仲裁裁决的约束力,不得对裁决进行审查或者拒绝承认执行
答案:A,B,D
解析: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包含限制性条款。A项中合同一的条款属于“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的条款,C项中合同三的条款属于“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D项中合同四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都是限制性商业条款。而B项中条款属于当事人的一般约定,不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故A、C、D三项当选。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有资格获得机构的担保:(1)该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国民;(2)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其国民所有;在上述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因为合格的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故B项表述错误,应当选。


国际合作开发合同是国家利用外国投资共同开发自然资源的一种国际合同形式。国际合同主体必须一方是东道国政府或法定的国家公司,另一方为外国公司。BOT合作方式为“建设一运营一转让”是利用的外资方式之一,B项正确。BOT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其最重要的特点是涉及众多当事人,当事人签订一系列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种:①特许权协议;②建设合同;③回购协议;④货物合同。同时BOT方式中还涉及供应合同、管理合同和保险合同等,故A、B、C、D项表述正确。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中心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但是东道国可以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或司法的救济手段,作为它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但该公约并没有要求用尽当地行政、司法救济,作为提交中心管辖的先决条件。故A、B、D项正确,C项错误。


本题的考点是国际重复征税的几种解决办法。国际重复征税源于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国际上,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优先权原则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在收入来源国优先征税的情况下,居住国就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避免或缓解国际重复征税。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和位于国外的财产免予征税。故如果居住国采用免税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20%=40万美元,A选项正确。全额抵免是指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已缴的来源国税额可以全部用来抵充其居住国应纳税额,没有限额的限制。故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抵免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20%-70*40%=26万美元,故B选项正确。限额抵免是指纳税人可以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冲抵的已缴来源国税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境外来源所得按照居住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故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20%-70*20%=40万美元,故C选项正确。扣除法是指居住国在对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总应税所得中扣除在国外已纳税款。故如果居住国采用扣除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70*40%)*20%=48.4万美元,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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