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二十二批)
发布时间:2019-07-13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二十二批)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人社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5〕16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建人〔2007〕472号),参照《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2019年第二十二批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经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并于为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2日在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公示无异议,常培华等6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芮文晶等3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强科锦等11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特此公告。
附件:
3. 准予强科锦等112人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pdf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8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优秀、 合格、 不合格
C.良好、 合格、 不合格
D.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B.质权人
C.债权人
D.已登记的担保物权人
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 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 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B. 申请执行本案的仲裁裁决,由施工单位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申请执行本案的仲裁裁决,由本案工程合同签订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施工单位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7
- 2019-07-10
- 2020-02-14
- 2019-07-12
- 2020-01-29
- 2020-05-21
- 2020-02-29
- 2021-04-25
- 2020-02-28
- 2020-01-29
- 2020-05-24
- 2020-02-22
- 2020-03-01
- 2020-06-17
- 2020-01-15
- 2020-02-21
- 2020-01-17
- 2020-09-17
- 2019-01-05
- 2020-01-15
- 2020-08-12
- 2019-07-12
- 2019-07-12
- 2021-03-24
- 2019-07-12
- 2020-04-22
- 2020-01-17
- 2020-06-06
- 2020-02-21
-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