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隆重上市!

发布时间:2021-06-24


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定于9月11日和12日两天,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份左右,建筑工业出版社今天发布了最新公告,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已经上市,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2021建工版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隆重上市!敬请关注!

一、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复习题集新变化

☆ 考试用书、复习题集根据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全面修订;

☆ 高频考点精析、一次通关、案例分析专项突破、五年真题三套模拟全新改版!

☆ 微信扫码,考试用书免费获得备考指导、五期增值服务、全程精讲课程(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共8大科目)。

二、购买方式

方式一:请到当地具有“建工版”建造师考试用书指定销售单位资质证书的新华书店、建筑书店及网站(当当、京东、天猫旗舰店)购买;

方式二:登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www.cabp.com.cn购书。

三、咨询方式

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10-58337346

打盗举报电话:010-58337026(举报查实重奖)

四、考试用书目录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五、盗版图书的危害

敬请读者正确鉴别“建工版”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正版图书

1. 正版图书在封面贴有增值服务、防盗溯源码,刮开验证,免费享受在线视频课程和在线题库,盗版图书假冒密码或无密码,无法享受增值服务;

2. 专用防伪水印纸:打开封面即为专用防伪纸,透光可见“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字样及社徽图案的水印;盗版图书一般无防伪纸,或无防伪水印,或是直接仿印防伪纸效果;

3. 索取发票:请考生在书店直接购买时索要购书发票,凡购买盗版图书者,均无法享受网上增值服务;

4. 盗版图书制作粗劣,内容错误,有的甚至直接用老旧内容加新版本封面蒙骗考生,严重影响考生备考。

举报电话:010-58337026(查实重奖)

举报邮箱:QQ:3050159269

关于严厉打击制作、销售、使用盗版图书的声明

各建工版图书发行销售单位及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印制、销售盗版图书(包括非法印制书籍、网上传播侵权电子文档)是触犯国家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止和坚决惩处!

近年来,部分书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印制盗版“建工版”图书,部分书店公然销售盗版,一些学校和培训机构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并使用盗版“建工版”图书,甚至擅自编印违法使用。盗版、盗印图书制作粗劣、错误百出,销售盗版图书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出版秩序、严重侵犯作者与出版单位的合法权利,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和践踏!

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近年来重拳出击,对印制、销售盗版“建工版”图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2009年至2017年,我社配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及各级文化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先后查处了河北廊坊9.20盗版案件、山东章丘曹范镇卢某特大盗版案件、北京西直门孙某侵犯著作权案件、山东章丘明水镇李某特大盗版案件、广东广州3.24特大销售盗版建造师案件、广东广州4.27销售盗版图书案件、河南新乡郭某盗版案件、河南新郑5.15特大盗版案件、山东济南王某某销售盗版规范案件、河南开封尉氏12.15特大盗版案件等系列重大案件,刑事拘留、拘捕、判刑30余人。近几年来,我社进一步加大了对制作、盗印、销售盗版建工版建造师图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效果非常明显!

打击盗版声明

为进一步净化建筑图书市场,我社将加强维权实力,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提高防控、打击盗版“建工版”图书的实效。特此声明如下:

(一)对印制、销售盗版图书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一旦查实,我社将第一时间在媒体上公布盗版者的信息,告知行业内外以及广大读者抵制盗版者,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凡与本社签订“建工版”图书发行合同的经销、发行单位,请积极维护本地区的市场秩序。一方面要严格自律,规范进货渠道,诚信经营,带头净化建筑类图书发行市场,另一方面还要做好市场监督工作,打击盗版侵权,对其下游网点要履行管理约束义务,发现问题及时向出版单位报告,积极提供盗版、盗印、侵权等行为的线索和证据,配合出版单位和各地执法部门查处。

(三)严厉处罚经销、发行渠道的盗版行为。对各经销、发行单位及其下游网店参与印制、销售盗版图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销、合作资格,同时终止对其供货,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本社将向盗版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培训机构等用书单位通报盗版书店及相关人员情况,并严禁从印制、销售盗版图书的单位购买相关培训用书。

(四)各地建筑类培训机构、院校应当购买、使用正版“建工版”图书。各地建筑类培训机构、院校请从本社设在各地的代理站或连锁店(包括新华书店)等正规渠道进货,不得购买和使用盗版的“建工版”图书;也不得擅自将“建工版”图书内容编印后作为教材或培训资料提供给学员(将“建工版”图书内容自行编印的行为同样违法)。一经查实,本社将追究该培训机构和院校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

(五)继续加大力度打击网络渠道销售盗版的行为。我社将整合各种渠道的举报信息,借助专业律师团队力量,同时通过加强与淘宝网等电商的密切合作,继续监控和打击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建工版”图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建立打击印制、销售盗版“建工版”图书的长效机制。本社设立了打击盗版的专门机构,我社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及知识产权调查公司建立了常年合作关系,并开始建立各省市驻地市场代表网络,同时我社与部分省市文化执法部门也建立起了委托执法合作关系。我社是“京版十五联”反盗版联盟的成员单位,我社还与计划社、标准院三家单位建立了联合打盗机制。我社将逐步构建起全面、系统、常态的打击盗版和防止侵权的有效机制,形成打击盗版“建工版”图书的高压态势!

(七)落实奖励举报制度。我社制定了明确的奖励办法,并建立了专门用于打击盗版行为的奖励基金。对于协助我社打击盗版,及时提供印制、销售盗版图书重要线索及证据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本社将给予重奖(现金或物质奖励)。

举报地址、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本管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举报邮箱

中国建筑出版

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100037

010-58337026

QQ:3050159269

附件请见原公告链接,原公告链接:http://www.cabp.com.cn/newsdetail.jsp?id=72259&nodeid=1160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的出版信息,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更多资讯请大家继续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省属重点矿业工程项目计划于2010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井筒地质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0年9月8日向通 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 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 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 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也 未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 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 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开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 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例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例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 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 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 例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 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指出开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 午才开标,为不妥之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 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为不妥之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 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 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 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的相关业务,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 室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显然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和公证处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4.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例于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 知书,迟至12月12日才签订书面合同,两者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0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一般要求有( )。

A.要有针对性
B.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制订
C.要有全面性
D.要有协调性
E.应力求全面、具体、可靠
答案:A,B,C,E
解析:
2020教材P227 / 2019教材P225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一般要求有:(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制定;(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全面性;(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力求全面、具体、可靠;(5)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应急预案;(6)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A.火灾显示盘
B.火灾探测器
C.自动报警按钮
D.手动报警按钮
E.输入模块
答案:A,B,D,E
解析:
2020版教材P225 / 2019版教材P21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组成及功能(1)火灾探测器(2)输入模块(3)手动报警按钮(4)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5)火灾显示盘(重复显示屏)。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工程质量情况目测检查内容包括(  )。

A.检查灯具的发光颜色
B.标记牌的发光颜色
C.泊位系统易折件
D.风向标颜色
E.顺序闪光灯的闪光顺序
答案:A,B,D,E
解析:
见《民航机场工程管理与实务》1D435012和《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MH/T 5012--2010中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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