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一建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7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大中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2021年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一建电子证书注册的工作通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决定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及延续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其他地区试点工作。

二、试点内容

(一)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1.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具体式样见附件2)。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

2.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

(二)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3)。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2.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3.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

三、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一)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账号,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一级建造师可登录政务平台进入“我的证照”,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注册专业有效期或距65周岁不满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五)试点地区一级建造师准予延续注册的,或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纸质注册证书上不再加贴相应防伪贴。

(六)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要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七)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信息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为准。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登录政务平台重新下载。

以上内容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2021年上海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相关通知,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一建建造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随时关注。

原公告链接:http://zjw.sh.gov.cn/ryzg-lztz/20210204/3caa1b0ae4074056b4eca169ce81f7ba.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应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时,可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
A.调整项目任务分工
B.改进进度控制手段.C.调整项目管理职能分工
D.:改进工作流程
E.改进施工方法

答案:A,C,D
解析:
组织措施是分析由于组织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釆取的相应的措施,如调整项目标组织机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

港口与航道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
D.勘察单位
E.分包单位
答案:A,B,C
解析: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本公积的是( )。
A.企业发展基金 B.实收资本 C.股权投资准备 D.法人资本金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资本公积的组成内容。资本公积是指从企业投资人、.捐赠人投入或其他来源取得的由所有者享有但不属于企注册资金范围内的资本,包括资本 .(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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