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第39批一建考试初始/增项/重新注册证书领取
发布时间:2020-01-04
比较了解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需要注册之后才能执业,所以在拿到证书之后就要准备注册事宜。而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带来了一则由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的《关于领取2019年第39批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证书的通知》,各位四川小伙伴们赶紧来看看详细的公告内容吧!
2019年一级建造师第39批初始、增项、重新注册证书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20年1月2日-2020年2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5:00;
周五上午9:00-12:00。
二、领取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致民路21号四楼。
三、领取方式及材料:
(一)建造师本人领取。
1、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要注明公司名称、证书名称、年份批次、业务类型以及证书编号);
2、建造师的1寸近期冲印免冠证件照(增项注册无需提供);
3、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仅为增项注册需提供)。
(二)单位代为领取。
单位应一次性领取本单位本批次全部已办结证书。
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必须要注明证书名称、年份批次、业务类型、人员姓名以及证书编号);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书照片粘贴单(增项注册无需提供,其中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应是冲印照片);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仅是增项注册需要提供的)。
以上就是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详细内容,望广大四川考生知悉并相互传达。如果大家后续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持续为各位四川考生们答疑解惑,为大家带来更多考试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发包方
C、业主
D、甲方
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方应当就承包项目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就分包项目向承包方负责;因分包方过失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B:7.00%
C:5.28%
D:7.04%
A.企业通报 B.监督检查 C.认证暂停 D.认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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