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城乡规划师什么时候打印准考证?

发布时间:2021-03-19


天津的城乡规划师什么时候打印准考证?


最佳答案

打印准考证及考试 :
报考人员请于10月14日-16日登录网上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对居住小区的基本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

A.为城市交通干路所穿越的完整地段
B.以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如河流)划分
C.小区内有一套完善的居民日常使用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绿地、道路等
D.小区规模与配套设施相对应,一般以小学的最小规模对应的小区人口规模的下限,以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服务半径作为控制用地规模上限的依据
答案:A
解析:
居住小区的基本特征包括:①以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如河流)划分,不为城市交通干路所穿越的完整地段;②小区内有一套完善的居民日常使用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绿地、道路等;③小区规模与配套设施相对应,一般以小学的最小规模对应的小区人口规模的下限,以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服务半径作为控制用地规模上限的依据。

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的公共服务设施是( )。

A.商业服务中心
B.基层服务设施
C.居委会
D.幼儿园
答案:A
解析:
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应体现方便生活、减少干扰、有利经营、美化环境的原则,可采用分散、集中、分散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布局,保证合理的服务半径。一般而言,商业服务与金融邮电、文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减少干扰,但部分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较高,适合分散布置,例如小学、幼儿园、居委会、基层服务设施等。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
B.确需修改的,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C.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只应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D.修改涉及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答案:D
解析:
《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八条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某大城市在城市中心区外围规划有一处独立建设组团,主要功能为居住和公共服务,可容纳居住人口约4万人。组团整体地势北高南低,南临城市主要行洪河道,北倚山地林区,有东西方向的轻轨和干道与东部城市中心区联系,有三条南北向干道向北通往山地林区,其中,中间的南北向干道是通往市级风景区的主要通道。
根据市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完善城市中心区现状综合医疗中心的功能,在该组团选址建设处综合医疗中心分院,服务人口约6万人,满足该组及部分中心区居住人口的就医管求。设置标准按40床/万人,用地规模按115m2/床。
医院建设单位提出如下选址方案报建综合医疗中心分院占地约5公顷,将原规划居住、绿化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保留地块内行洪河道,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问题】:试分析该选址方案不合理之处。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擅自调整原规划地块性质不合法,调整原规划居住、绿化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不合法。应该在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选址。
(2)选址位置过偏,未充分结合轻轨及通往大城市的主要道路,不方便就医,同时不利于与大城市医院间的病患转移。
(3)选址临近通往景区的主要干道旁不合理,会对景区造成影响。
(4)用地被行洪河道一分为二不合理,影响行洪且有安全隐患,增加建设投资,不利于内部交通组织,且医疗垃圾废水可能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
(5)该选址紧邻山体,存在地质灾害的安全隐患。
(6)选址邻近中小学用地不合理,影响学生心理。
(7)用地规模过大不合理。5公顷用地按照标准可服务10万人,而本区总计服务人口才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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