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实务》考点资料:第七节

发布时间:2020-09-18


今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2020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实务》考点资料:第七节的相关知识点,各位辛勤备考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一、接受委托阶段

1.获取销售代理项目

房地产经纪机构获取销售代理项目的方式可分为“主动寻找”与“被动接受”两种。

2.签订销售代理合同

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比较复杂,明确合同基本事项是签订销售代理合同中的重要前提。

考点二、现场接待

现场接待是展示项目特点最直观的方式,也是获取购房客户最为有效的途径。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员应重视现场接待工作。现场接待的流程一般为:

1.接近客户。

2.介绍项目整体情况。

3.推广户型与园区实景。

4.洽谈与意向沟通。

5.送客并记录客户来访信息。

考点三、房源

在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一宗房地产要成为房源,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可依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即能够出租、转让或抵押。不得出租、转让和抵押的房屋不能成为房源。

(2)房屋权利人有交易的意愿,并采取了委托行动。若房屋权利人所持有的房屋仅用于自住,并无交易意愿,则该房屋就不能成为房源;若房屋权利人有交易意愿,但未采取委托行动,则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无从知悉该房屋的所在, 这样的房屋也不能成为房源。

1.房源的属性

(1)物理属性:房屋自身及周边环境的物理状态;

(2)法律属性:主要包括房源的合法用途及其权属状况;

(3)心理属性:委托人在委托过程中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从而对房源的一些要素如挂牌价格产生影响。

2.房源信息

房源信息通常是指与委托出售(或出租)房屋相关的信息,一个有效的房源信息包括房地产权利人的信息、房地产状况、 挂牌要求等基本要素。

(1)房地产权利人信息;

(2)房地产状况,房地产状况包括房屋的实物状况、产权 状况、区位状况和物业管理状况等;

(3)挂牌要求,挂牌要求则主要包括委托人确定的出售或出租价格,以及交房日期、税费支付方式等。

离考试还有1个月,这段时间也要坚持学习,不可松懈。预祝各位考试超常发挥,取得满意的成绩,更多房产经纪人考试的资讯尽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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