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错过,镇江2019年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发放通知来了!
发布时间:2020-06-03
近期,有小伙伴在询问镇江2019年城乡规划师证书领取时间。根据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证书领取将从6月10日开始。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下面为大家带来公告的部分原文,不了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证书发放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各县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本着安全第一、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于2020年7月1日前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填写邮寄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2019年城乡规划师证书领取的相关信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证书领取有时间限制,为了避免因未及时领取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小伙伴们要尽快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行政权限合法
C:行政行为合法
D:行政程序合法
E:行政主体合法
B:人本主义原则
C:区域协同、城乡协调发展原则
D:市场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
E:熟悉镇规划的规划技术原则。
(1)人本主义原则;
(2)可持续发展原则;
(3)区域协同、城乡协调发展原则;
(4)因地制宜原则;
(5)市场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
(6)熟悉镇规划的规划技术原则。
B.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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