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注册会计师和初级会计师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1-02-27


云南注册会计师和初级会计师有什么区别?


最佳答案

1、概念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的会计师公会,如加拿大的CGA ,美国的AICPA,澳大利亚的澳洲会计师公会,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而不是中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考试科目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每科考试具体时间,在各年度全国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 》中明确。
初级会计师:开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是3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是2.5小时。
3、报名条件
注册会计师: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初级会计师: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或以上学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是( )。

A.基本建设资金

B.财政预算外资金

C.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D.单位银行忙备用金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人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丁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以上四个选项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不服的

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决定不服的

C.对财政机关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服的

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给予其员工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税务机关作出的给予其员工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是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市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2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6月1日,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乙公司位于C市的生产车间;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精密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接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6月20日,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做出约定。6月21日,乙公司还以公司董事长王某的一祖传古董(估价为100万元)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

其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如约清偿货款。甲公司因此直接要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货款的保证责任。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后为防止纠纷扩大化,甲公司只好先通过拍卖古董实现质权,再请求丙企业清偿剩余末获实现的货款债权,丙企业履行了清偿义务。

随后,在机床使用过程中,乙公司发现机床质量存有问题,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致使乙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给其造成损失100万元。乙公司遂问c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在答辩中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交货日前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属于行使什么权利?

(2)在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丙企业应承担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4)丙企业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乙公司就合同纠纷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甲公司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安抗辩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

2)丙企业应对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作出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质押合同于622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质押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本题乙公司董事长王某6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

4)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本题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因此符合相关规定。

5)参见教材34页。符合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合同履行地为C市,乙公司就合同纠纷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6)应该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本题甲公司给乙公司造成损失100万元,按合同约定违约金为300万元,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该给予支持。


某外籍专家在我国境内工作,月工资为30000元人民币,则其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A.30000

B.29200

C.26800

D.25200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外籍专家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在1600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附加3200元的费用扣除额。30000-1600-3200=25200(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