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21-08-15)

发布时间:2021-08-15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有关会议记录签名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股东会的会议记录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B.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应当由全体董事签名

C.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应当由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D.监事会的会议记录应当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2、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1)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3)选项C: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4)选项D: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对某一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3、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设立。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选题】

A.无人承担

B.由甲一人独立承担

C.由导致公司设立失败的发起人承担

D.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正确: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发起人负连带责任。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担保物权已经设立的有()。【多选题】

A.甲与乙签订以某房屋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B.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C.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质押物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设备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登记

D.甲与乙签订以甲享有的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押标的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项质押丙公司已经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但尚未向工商机构办理登记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以不动产抵押的,必须登记,未经登记,抵押权未设立;(2)选项B: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3)选项C: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设立;(4)选项D: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某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有()。【多选题】

A.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

B.允许外地经营者在本地进行有价证券投资,但禁止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实业投资

C.强令本地同类经营者达成价格联盟

D.通过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方式限制外地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题目中四项均属于行政性垄断行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1年3月5日,A果品厂(以下简称“A厂”)与B经销公司(以下简称“B司”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绵糖,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20日内,由A厂先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40万元货款,另外支付25万元的定金;8公司在同年8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同时约定违约金为30万元。2011年4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8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予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9月28日。8公司为支付D运输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运输费,于同月15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2011年8月上旬,8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9月上旬,A厂向8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同时A厂拒绝向8公司支付货款。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A厂和8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中约定的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A厂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属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还是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3)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什么?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B公司违约,A厂可否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A厂怎样要求赔偿更有利?

正确答案:
(1)A厂和B厂签订买卖合同中约定的25万元定金是合法的。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总价款为130万元,定金数额25万元并没有超过总价款的20%,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2)A厂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见票后定日付款的汇票。
  (3)承兑行不能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因为,票据属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即独立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承兑行不得以基础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之后,可以向8公司、承兑行、A厂之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行使追索权。
  (5)A厂不可以同时要求8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根据规定,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A厂应要求8公司支付违约金,则B公司在返还25万元定金的同时,支付30万违约赔偿金,如果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则8公司在返还25万元定金的同时,适用定金法则,需再支付25万元。所以A厂应要求8公司支付违约金对A厂更有利。
  [解题技巧]定金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定金不能成为赌博的工具,因此,数额有限制。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允许同时行使,否则,守约一方将会获得额外的收益,定金和违约金的目的是弥补损失,虽然有适当惩罚违约方的含义,但不是主要的。因此,不能同时主张。票据的无因性要求不能以基础关系作为抗辩理由。行使追索权的主体包括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即自己的一切前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下列所得,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实物向其他企业投资,投资合同认定的价值大于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

B.外国企业转让其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所持有的海外股取得的净收益

C.外国企业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过其出资额部分的转让收益

D.外商投资企业兼营投资业务,从被投资方取得的利润

正确答案:D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兼营投资业务,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不计入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费用等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实物向其他企业投资,其合同确认价值大于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税所得,以及外国企业的有关B、C的业务,也都应计入应税所得计税。

甲公司研究出一种新产品,某经理提出该产品在试销初期先制定一个较高的价格,以后随着市场的逐步扩大,再逐步降低价格,该经理采用的销售定价方法是( )。

A.市场定价法
B.撇脂性定价法
C.渗透性定价
D.成本加成定价法
答案:B
解析:
撇脂性定价法是在新产品试销初期先定出较高的价格,以后随着市场的逐步扩大,再逐步把价格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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